网站导航

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担保追诉期多久失效
时间:2025-03-25 17:16:42 点击次数:23
担保追诉期多久失效

一、担保追诉期多久失效

于债权追索权期限,一般性无限制保证,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限,默认为主债务履行完毕后六个月。混合连带责任保证未约定,债权人有权在主债务履行完毕后六个月内请求。期间内未诉或仲裁,保证人免责;已诉或仲裁,适用时效中断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担保追诉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担保之债的追索期限因情形不同而有差异。一般担保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止;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不影响保证债务。一般保证下,特定情形生效日起算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下,债权人请求日起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四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三、担保追诉期多久结案

所谓的担保追诉期限,主要是指针对担保责任所设定的诉讼时效。在大多数情况下,担保责任的诉讼时效被规定为三年。在此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向担保人提出相关请求。然而,若超过此期限,担保人便有可能援引诉讼时效已过的理由来进行抗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担保追诉期,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法定或约定的保证期间内,如果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如果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如果您有任何问题,请跟我们联系!

联系我们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二维码

服务热线

18102837906

扫一扫,关注我们